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人才服务中心 2006年法学专业高升专、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历待遇 1、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本科毕业证书。该证书经国家电子注册,并加盖“福建农林大学”公章。报考公务员有效。本科毕业生可参加全国司法考试。本科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福建农林大学审核批准授予学士学位。 2、学员毕业后由本中心择优推荐就业。 二、报考条件 1、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必须具有高中、中专、职业中专(职业中学)、技术学校等同等学历的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以及由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自1995年起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按教育部规定党校系列的学历文凭不能报考)和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不能报考)。应届专科毕业生凭所在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报考专科起点本科。 3、符合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校学习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决定等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学专业的行业内学员,可优先录取。 四、入学办法 入学方式:参加全国成人高考 高升专考试科目:数学、英语、语文 专升本考试科目:政治、英语、民法学 考试时间:2006年10月 学习方式:函授 学习地点:福建省医药人才服务中心 学 制:三年 五、收费标准 学 费:1680元/生•学年,本系统内工作人员的学费按照80%收取 教 材 费:300元(按实结算) 学 杂 费:500元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8月1日
联 系 人:江晓兰 联系地址:福州市通湖路330号8号楼505 联系电话:0591-87552184 /87552247 87404045(传真) 工作学习兼顾,成就您高学历的梦想!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人才服务中心 二○○六年四月 |